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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工作总结

时间:2023-12-14 20:43:18
关于“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工作总结[本文共691字]

关于“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工作总结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高度重视“洞庭清波”专项整治行动交办任务,即:“整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照具体任务,我局进行进一步认真研究和梳理,推进任务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跟进监督检查2021年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移送问题及交办信访件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4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为期30天的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县按照要求对应成立了配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制定了《XX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总体方案》,明确了分组和任务,紧张有序推进并较好的完成了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期间,我县共接收中央督察部门转办的信访投诉件6件,其中2件不属实。截止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5件整改和办结销号,隆家堡沙场占国道、生产扬尘问题交办件已阶段性办结,正在按要求进一步整改和销号中,预计7月初完成。该次督察我县督察无移送问题。

二、“监督检查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送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2017年5月和2018年10月,我县配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和中央第六环保督察“回头看”督查组开展共2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我县分别收到交办信访投诉件15件和18件。按照交办要求,经梳理和整改,以上33件信访投诉件均按照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并按要求销号。我县无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送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采取有力措施抓落整改,一是加大对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现场核查力度和检查频次,严防已整改的相关问题死灰复燃,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二是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标对表抓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问题销号;三是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资金投入,加大对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力度,确保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

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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